第79章 書中自有黃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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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遊覽的第二天一早,吸取了林一上次差點遲到的教訓,這回他們四人是坐地鐵趕到首都機場的。

兩個多小時後,他們在臨安落地,顧長歌女士開著那輛紅色保時捷早就等候在那裏。

她跟女兒以及三個同學依次打了個招呼,其中和張家琪隱蔽地交換了一個眼神,後者向她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其他人都冇有發現這個小動作。

這裏麵隻有老熊是第一次見她所以有些拘謹,拒絕了她“順路”送回家的提議,自己打車離開。

顧長歌女士本來就是客套話,車上坐四個乘客還真有些勉強,所以最後隻有顧采薇、張家琪和林一三個人上了她的車。

她先送的是張家琪,下車的時候非常誠懇地說了一聲“謝謝”,這件事將成為她們兩個人之間的小秘密。

然後纔去送林一,路上主要是顧采薇在嘰嘰喳喳地跟她分享這幾天在京城的見聞,然後顧長歌女士偶爾問幾句林一創業的情況,他都如實相告。

林一回到家的時候還是先喊了一聲:“爸,媽,我回來啦!”

於秀娟女士從廚房裏出來,手上還拿著菜刀就問道:“怎麽這麽晚纔回來,不是說就玩兩天嗎?”

林一跟他們報備的晚回家的理由是接待顧采薇到京城遊玩,其實早就說好是今天回來的,林媽隻是習慣性的嫌棄,不過現在冇必要辯解。

“她這個學期一直在蓉城訓練很辛苦的,好不容易纔有這麽個假期出來玩一趟,所以就陪她多玩兩天嘛,剛纔她媽給我送到樓下的。”

於秀娟不說話了,按理說林一跟顧采薇隻是男女朋友而已,也都冇有到談婚論嫁的年紀,其實雙方父母不應該有什麽交集的。

不過去年冬天顧長歌女士殺到家裏麵興師問罪,雖然最後是通過林一把誤會說開了,但第一印象總歸還是不太好。

不是說於秀娟是個記仇的人,就是心裏有點別扭。無錯更新@

不過兒子和人家女兒正談著戀愛,而且還幫忙送回來算是很客氣了,於秀娟也不會說她什麽壞話。

林一自顧自到客廳又跟林國慶招呼了一聲,然後回房間丟下了行李,換了一身輕鬆的家居服,然後往床上一躺,舒服地長出一口氣。

還是家裏好啊。

他在床上眯了一會兒差點直接睡過去,直到於秀娟女士過來拍他的房門問他要不要吃水果。

林一這才從房間裏出來,而且從行李箱裏翻出兩條厚厚的羊絨圍巾分別遞給爸媽:

“給你們帶的禮物,一人一條。”

“哦呦,居然還有禮物帶給我們,哎林國慶,你兒子真是長大了。”

於秀娟女士的反應誇張,好像非常受寵若驚的樣子,接過去仔細瞅了瞅,又是用手去摸,又披到自己脖子上試了試。

本來兒子有這個心意已經非常不錯了,居然買的東西好像也還不賴,她覺得十分滿意。

嗯,其實這是顧采薇幫著挑的。

林國慶也挺欣慰,不過接過去看看之後問道:“這個東西好像不便宜吧,你的錢夠花嗎?本來你說在京城跟那個小顧多玩幾天,我說給你打點錢過去你也冇要。”

問得正好。

林一就是打算把自己創業的事情跟他們先透透風,之前位元幣那些事情解釋不清楚,而且畢竟還冇有兌現,所以他才一直冇說。

但創業這個事兒是可以說一說的,總不能真的等到自己在外麵吃香的喝辣的,然後突然回來給父母一個驚喜吧?

那他們的第一反應恐怕不是驚喜,而是要懷疑自己是不是參與什麽暴利的非法活動了!

“不是什麽大牌子,東西不貴。至於說錢呢,其實這個學期我在學校裏麵和兩個同學合夥創業了,雖然現在規模還不是很大吧但也掙了一點兒錢。”

於秀娟很驚訝:。(本章未完!)

第79章書中自有黃金屋

“創業,你創的什麽業?”

“我們做的是一個在線訂餐網站,就是把周圍的餐廳全都放到我們的網站上去,然後其他人可以在我們的網站上給他們下單,然後我們會負責外賣的配送。”

於秀娟有點不太理解:“你的意思是在送外賣?”

她想的可能還是什麽勤工儉學那種,林一簡單解釋:“不是我自己去送,我們主要是負責網站的運營,送外賣的是雇來的兼職大學生。”

於秀娟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想想又問了個最好理解的問題:“做網站能賺多少錢?”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林一回答:“我們的網站現在覆蓋到京城幾乎所有的大學,節前最高的單日訂單量過萬,算交易額的話估計得有十幾二十萬……”

“二十萬!一天!”

於秀娟提取出自己聽到的兩個關鍵詞,非常驚訝地重複了一遍。

林一知道她的理解有誤,繼續說道:“這隻是網站的成交額,我們的收入是向商家收取固定的攤位費和向買家收取的配送費,不過配送費基本隻用來覆蓋成本,也就是發給配送員了。”

他這一大通把於秀娟搞得更蒙了,她直截了當地問了核心問題:“你就說你賺了多少錢吧?”

林一跟師姐他們是不算這個賬的,因為網站還在不停地投入,根本冇到盈利的階段,不過為了爸媽好理解,他隨口報了一個數:

“至少十萬吧。”

隨便外賣網直到最近一個月還在不停擴張,之前的規模是遠遠冇有達到剛纔說的水平的,而且還欠著mbb的三十萬呢,所以算利潤也冇那麽誇張。

不過對林爸和林媽來說已經夠嚇人的了,於秀娟就驚訝道:“你是九月份去上的學,滿打滿算才五個月,這麽說的話一個月至少兩萬啊!”

這已經超過他們夫妻倆的收入之和了。

林國慶比她想的要多一些:“你們不是三個人合夥的嗎,應該還要分成三份吧?”

除以三的就是每月六七千,這樣似乎還差不多。

“是三個人分,不過因為技術主要是我負責的,所以其實另外倆人的份額加起來還不如我。”這裏林一冇有說太細。

那就是至少一萬。@精華\/書閣*首發更新~~

於秀娟不想再算這個小賬了,她已經接受了兒子創業這個設定。

然後她想了想,很興奮地說:“哦吼,兒子上個大學不得了了,掙得比我們還多,怪不得老話說書中自有黃金屋啊!”。

第79章書中自有黃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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