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他的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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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關注重點在華國的實業,因為那是民眾們真正的飯碗。

核心在兒童,因為在他眼中,她們不是華國的未來,而是未來的華國!

而把這些聯絡起來的突破點,他選擇在了流行文化這個層麵。

連眼界寬廣如竇老,都笑歎他是個妖怪,這也不全然是無的放矢。

因為南方向他提出的,不止是用文化帶動實體經濟那麼簡單。

狐狸精更是非常風騷的畫出了一隻大雁的模樣來。

經濟學裡,有非常知名的雁型理論,簡單說,就是下遊產業的逐層轉移。

缺乏技術含量和利潤空間的,又需要消耗大量人力和自然資源的產業,從每國向下傳遞。

傳到倭國和棒國,再由他們傳到華國乃至阿三國,再依次傳遞下去。

這已經成為一個既定的經濟形式了,想突破,需要極長的時間,和無儘的毅力。

但,南方卻從互聯網發展中,察覺到了一個全新的契機文化雁型。

雁頭是坐擁著無數文化瑰寶的華國,雁翼是倭國棒國乃至彎彎港島等地區,而大雁的進擊方向,是每國!和腐國!!

是的,南方從未把倭國和棒國當成是對手,對於他來說,這些是需要向之借鑒甚至同化的枝節,需要保持警醒,但,還遠不夠讓他視作對手。

自身即是普世的每國文化,和蔫兒壞的腐國文化圈,纔是。

先說腐國吧。

南方跑過很多地方,很多很多。

但他跑的地方,卻總有點小奇妙。

就像在法蘭西時,很多人都會選擇去巴黎馬賽那些熱門城市熱門景點打卡。

但南方卻選擇了一頭紮進了名不見經傳的格拉斯,隻是因為,那裡有他感興趣的故事,他想去尋找故事的痕跡。

旅行的意義是讓自己更充實更快樂,而不是為了拿去裝。

腐國也是一樣,那些宮橋廳殿他也去了,但連走馬觀花都算不上,他的目標,是帝國理工。

因為那周圍,至今還有些在營業的音樂小酒吧,爵士吧什麼的。

裡麵,曾經誕生過好幾隻風格濃重的樂隊。當時的酒吧的主人將二樓的房間用極低的價格租給了愛音樂的年輕人。

而那些年輕人,就是在這些小酒吧裡招募同好,甚至開始他們的首場演出。

但這一去,卻是讓他讀到了腐國的另一角度。

當時,正值一五年的下半年,華國正是被他們熱議的話題之一。

當時華國的股市等情況,甚至還被拍成了紀錄片,供民眾反覆咀嚼。

可味道,非常不對。

色彩。被采訪的華國民眾明明很多是帶著希望和信心的語氣,但被低沉BGM一加,翻譯字幕再這麼微妙一調,整個色彩,可就全然不同了。

還得配上主持人意味深長的評價。

南方憤怒。

然後,平靜。

是,他從骨子裡麵,可以說還是枚憤青。

但他也知道,憤怒本身,並冇具備太多的能量。與其辯解謾罵,還不如好好去瞭解一下,這種情形的生根土壤。

然後,去做點真正有用事情。

於是酒吧旅行的計劃,改變了。

白天他找朋友幫忙進到大學裡,去他們的圖書館,運氣好的話,還能趕上一兩場辯論會。

晚上依然泡吧,但對那些樂隊房間已經冇興趣了,他隻是凝神聽當地人的攀談,甚至融入進去。

回房間後,當天能買到的所有主流報紙,和收視率最高的節目,一起仔細看。

然後,他慢慢的讀懂了,什麼叫做潛移默化的文化影響力。

腐國,似乎有種卓爾不群的奇妙優越感,非常喜歡點評。

就像他們酒菜都不咋地,卻辦出了極有影響力的紅酒乃至餐飲雜誌一樣。

科學界裡那本赫赫有名的《NATURE》,也出自他們的手筆。

但,還有時政類的呢?甚至還有以教材為主體的係列兒童讀物呢?

原本隻有四天的旅行計劃,南方硬是拚著請假調休也延長到了八天。

等離開時,不但腦子裡已經有了輪廓,也連口音都帶上了濃濃的“藍領輪蹲”腔。

搞事情?要搞,那就大家一起搞嘛才熱鬨撒

再說每國。

可能南方對於華裔銀行事件的那種激憤,讓人難以理解,但若跟他一樣,從唐人街的老人們嘴裡得知細由,也許能體會了。

南方之前最感興趣的,是每國文化逐漸主流化的過程,還有,當地華裔在這種文化裡的生存狀態。

這種課題,從留學生那裡,從旅居一代那裡,是冇法探求到的。

隻有去唐人街,從那些見證了兩三代變遷的老者那裡,才能尋見真正的脈絡。

而結果

還是舉例子吧:

很巧,就在這個月初,每國有部肥皂劇剛剛上線,後來被譯名為《初來乍到》。

這部劇,並不算每國首部以華國人為主角的電視劇集。

但,它將成為近年最有影響的一部華國人劇,以反映華裔家庭生活為主,甚至會拍出接二連三的續集。

劇本最初是根據小說改編的,而小說的原作者就是名華裔,實打實的移二代,父母從彎彎過去,在每國生下他。

小說其實也像他的自傳,講述他從少年時期開始,在東西方兩種文化衝擊下,所麵對的那些壓抑和困惑。

但如果真這麼拍,哪有每國人會愛看啊?

所以經過每國製片人的一番拆解,故事就有了全然不同的麵貌。

喜歡每國文化的父親永遠笑嘻嘻的。

而代表著堅守華國文化的母親卻時常糾結和痛苦。痛苦的原因之一,居然是她真的熱愛每國食物,而不願意承認和麪對。

果然,每國觀眾很喜歡。

他們喜歡看抄襲著名餐廳裝修風格的父親,也喜歡看冇逛過超市,隻愛在菜市場裡吵吵嚷嚷的母親,覺得這樣非常華國。

這些是迎合吧。但,也有部分,很真實。

譬如故事的主角,那個移二代男孩。

華國文化對於他來說,就是醬油、就是瓷碗、就是熊貓、長城。

曾經很偉大,但是,現在不酷。

對他的吸引力,甚至連牙買加都比不上,至少那裡還誕生了兩種黑炮風格。

是的,其實對於孩子來說,文化就是這麼簡單,聽起來很厲害,但是不酷不吸引人,所以我不喜歡。

相對新一代的華裔,同樣在每國的棒裔,要團結的多。很大程度上,有賴於棒流文化帶來的凝聚力和自信心,所以他們更是賣力鼓吹。

而華裔的孩子呢?往往迷失在黑白之間,努力去尋找一份認同。

孩子是孩子,有錢並不一定受歡迎,你得有性格,得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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